个人资料收集声明1

收集个人资料

阁下向迅清结算有限公司(「迅清结算」)提供的资料,将仅供迅清结算进行与其业务相关的活动之用。除非另有指明,否则提供个人资料一般属自愿性质。然而,如阁下未能提供所要求的个人资料,或所提供的资料不正确或不齐全,可能导致我们未能处理阁下的要求、查询、投诉或事宜(视情况而定),或可能导致我们未能履行我们的职能与职责及处理行政事务。

根据《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》的条文,阁下有权要求查阅及更正我们所持有关于阁下的个人资料。所有查阅资料的要求均应以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指明的「查阅资料要求表格」提出。任何关于个人资料的查询,或要求查阅或更正个人资料的要求,均可透过邮寄或电邮向本公司的个人资料保障主任提出。

电邮: cmuwebmaster@hkma.gov.hk
地址: 香港西九龙柯士甸道西1号环球贸易广场89楼

如欲了解更多关于我们的私隐及个人资料保护政策资料,可浏览我们的《私隐政策声明》。


收集目的

阁下的个人资料将予以保密,并可由迅清结算用于以下目的:

(a)  管理我们的业务及规管关系;
(b)  就我们的业务及/或其任何职责及活动的商业、行政、物流及/或推广安排进行商讨;
(c)  处理与CMU会员相关的事宜;
(d)  货品或服务采购及供应安排;
(e)  发送通讯及其他传讯;
(f)   处理任何意见回馈、要求、申索、查询或投诉;
(g)  统计分析;
(h)  业务监察;
(i)   依照任何司法、法定或规管要求,遵守任何披露、呈报、存档、或通知,或其他类似的责任(包括依从适用的法律、规例及指引);及
(j)   与上述任何目的相关的任何其他附带或相关用途。

个人资料披露及转移
迅清结算可能根据上述所列的目的,向以下各方披露或转移阁下的个人资料:

(a)  任何专业服务提供者/顾问及其他服务提供者;及
(b)  根据收集目的第 (i) 段所述目的中的任何法院、裁判院或行政、政府或监管机构。



1本《个人资料收集声明》适用于从迅清结算的业务往来者收集的个人资料。就招聘/雇用及零售债券申请而言,当收集个人资料时,我们会向资料当事人另外提供相关的《个人资料收集声明》。
 
修订日期 : 2026年08月06日